从前些年开始,跑步这件事突然间在中国传了开来,现在人手一本《跑步圣经》。清晨,树叶上还沾着露珠,人们穿上专业跑鞋,大臂上绑着手机,戴上耳机和运动手环,从家里出发,在还没什么汽车的公路上慢跑起来。一天结束后,早上起床困难又想跑步的人,凑在一起就成了“夜跑族”,例如广州著名的珠江夜跑党。有的人穿上最亮的荧光夜跑鞋,戴上最炫的荧光手环,甚至穿上带有荧光条的衣服,仿佛交警的绿色背心一样,乘着月光在花城大道上跑了起来。
跑步教,大概是一种从美国发源起来的中产阶级“宗教运动”。《阿甘正传》里,阿甘突然开始向东海岸奔跑,到了东海岸了又掉头往西海岸跑,他那种纯粹在橘红的夕阳下奔跑的身姿令无数人向往。《纸牌屋》里,克莱尔长着一张一看就是社会中上阶层的脸,她最经典的一个镜头便是拉上黑色运动衣的拉链出门夜跑。起先是一个人跑,后来变成了几个保镖跟着一起跑,等到她老公当了美国总统以后,就有几辆警车跟着她一路跑到头了。
跑步运动培养起来了大众跑步赛事,其中最著名的要数纽约的马拉松。在直升机的来回盘旋下,人们赤裸着胸脯,眼睛望着秒表,在万众注目里一起出发。这种运动来源于两千多年前,来自希腊那个第一个跑马拉松的人。到了现代,它变成了一种像登山一样的运动:成为了一种普通人也能达到的征服的象征;它也变成了像高尔夫球一样的运动:打高尔夫球的人想打遍世界上每一个美丽的高尔夫球场,跑马拉松的人也不仅想跑完马拉松,还想跑完世界各地的马拉松,比如村上春树,作为一个小说家兼跑步者,就计划着跑遍世界各地。跑完42公里觉得不够刺激,还要去希腊跑100公里。
人们跑步各有各的理由,有人觉得跑步是一种修炼,仿佛一种十七世纪苦行僧式的修行,希望从这种跑步运动中悟出什么人生哲理;也有人觉得这就和抽烟喝酒一样,只是一种生活方式,是每天必须去做或者想要去做的事情。还有人就想保持健康,摸着自己圆滚滚的油肚告诉自己该运动了,坚持跑了一个月以后身体变好了,发朋友圈收到的赞变多了,女朋友也越来越粘人了,跑步就是一种投资。
这些理由都是老生常谈,每一个跑步者都能说出一二,但我在这里想展示的是让·鲍德里亚,一个法国哲学家对跑步的后现代性思考。他认为:跑步,就是在说“我存在!”作为一个跑步的局外人,一个旁观者,当他首次来到美国旅行时,惊讶于美国城市人对于跑步的异常狂热,“我从未想过,纽约的马拉松竟会让人落泪。”而这种狂热此时正在中国发生。
“我们能够像谈论自愿的奴役那样,谈论自愿的受难吗?在狂风暴雨中,在直升机下,在掌声中,他们带着铝帽,斜眼看着跑表,或者赤裸着胸脯,眼神慌乱,他们都在寻找死亡,因精疲力竭而死,这是约两千年前,第一个跑马拉松的人的命运。不要忘了,是他给雅典带去了胜利的消息,但是他们人数太众,因此他们的消息已没有任何意义:经过努力抵达终点的消息,某个超越人类承受范围的、徒劳无益的努力带来的不甚明了的消息。他们共同带来的,更多的可能性是某个关于人类灾难的消息,因为在终点上,随着时间推移,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衰退,最先到达的还身形健美、充满斗志,随后是‘劫后余生者’,几乎是被他们的朋友架着到达终点线的,或者是残疾人,坐在轮椅上跑完了全程。17000人参加了赛跑,让人想到真正的马拉松战役,那时参加战斗的人数甚至没有达到17000。他们有17000人,每个都孤独地奔跑着,甚至没有胜利的念头,只是为了感觉到自己的存在。马拉松战役中那个希腊人断气时说‘我们赢了!’。筋疲力尽的马拉松赛跑者,当他倒在中央公园的草坪上时,说的是‘我做到了!’(I did it!)”
鲍德里亚把这种现代的马拉松赛跑或者跑步教,称为一种广告活动,或者是一种自我表演,一种纯粹和空虚的形式。就像他评论美国人的微笑时说道:“他们的微笑从来不是对着他人的,每次总是对自己微笑。”它通过对自我的挑战,来取代“竞赛、努力和成功带来的普罗米修斯式的沉醉。”
我们通过跑步,不断地说:“我做到了!”我们登上珠峰,在峰顶上说:“我做到了!”人类登月,也在充满喜悦地在发射台,在演播厅,在月球表面说:“我们做到了!”在鲍德里亚看来,这与其说是一件令人惊讶的事情,倒不如说是进步和科学发展进程中预先被安排好的事情。“必须这样做。于是人们这样做了。”因此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。
实际上,我们做这些的一切,都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这种能力。马拉松是为了证明自己有能力超越自己的极限:我们目睹自己每一次跑步的里程数增长,目睹自己每一次跑表最后都能提前几秒,目睹自己的耐久力越来越好,形体越来越美。这种自我表演,“它们诉说的只是:我是某某人,我存在着!它们是对存在的免费宣传!”
鲍德里亚在此基础上对跑步进行了终极发问:我们有必要不断地证明自己的存在吗?
人从来不会为自身存在这件事感到安全,只有当看到,或者切身体会到自身存在时,人才感到安全。我们必须说:我存在,但这还不够!如果我不能对我的存在做出一些说明,我仿佛就不存在一样。
于是我们穷极这一生都在竭尽证明自己的存在,为了延长自己到达的那个“终点”的时间。我跑故我在,我们努力跑到终点,为了自己能不在那个不可避免的“终点”处消失。
然而,我本存在,无需花上一生对此自我证明。需要做的,则是在“我存在”之上做些什么,而不是反复在“我存在”这里来回踱步徘徊。我们必须超越、主宰自己的存在,向着比存在更远的地方出发,而不是不断做着自我表演的广告活动。
纽约的马拉松像是一种对生命的浪费,在鲍德里亚看来,这是一种虚幻的征兆,也是一种后现代的征兆,人们沉醉于存在的形式之中无法自拔。
当然这只是鲍德里亚的一家之言,并不是说明了某种跑步的绝对真理。每个人都能对一件事情说点什么,比如从福柯的观点来看,美国的这种跑步教就像是一种“自我技术”,是一种对自己规训以达到某种目的——比如奥林匹克那句口号“更高、更快、更强”——的技术手段。
但尽管是一家之言,鲍德里亚带着自己背后的欧洲文化去理解美国这种新文化,用欧洲分析式思维去思考跑步教这种现象,确实从这两种框架的碰撞出发现了一些新的东西。
只是如果鲍德里亚当年是像现在这样,在公众号上发表他对跑步的观点,肯定会被口水淹没,被批为“有什么资格代表跑步者的想法?”或者“你说跑步是自我表演,你觉得你很牛逼吗?”还有人或许会说想得太远太多了,非要把跑步做一种充斥着大量我们看不懂的术语的形而上解释,反而歪曲了事实。
这就是如今人们对于思想的态度。也正中了鲍德里亚所批评的那样:如今思维日趋肤浅,极度扁平化,并将在这种氛围中逐渐沉沦。
可惜他已于2007年去世,没机会赶上公众号和微博时代了。